通識學分採計申請審查表(含通過名單)-更新名單109.01.02
自104學年度起通識教育課程改為新制,為保障同學們10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的權利增加以下措施,請同學在修課前提出「通識學分採計申請審查表」(見附件),請各位同學注意:
※【民生/林森校區】10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 依103-1學2次校課程委員會決議通過103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得以2學分博雅選修抵2學分博雅核心(以一科為限)。
(補充說明:同學在抵認時,要多留意一樣要修滿博雅核心4個領域;博雅選修3個領域,抵認學分時以同一領域為主)
※【屏商校區】10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因「中國文學名篇欣賞」及「英文選讀」為3學分課程,故預抵認「中國文學名篇欣賞」及「英文選讀」可以擇修2門與國文、英文相關課程(含至他系修讀之選修課程及博雅課程),可認列之科目請見附件認列表,為保障同學修課權利,同學如果要抵認課程前請務必先提出申請,謝謝各位同學!
※本表單僅限採計通識課程,不可採計為系上專業選修課程,103學年度以前入學屏商校區是否可將通識課程採計為系上選修請親洽自己系上,謝謝各位同學!
附件:審查通過名單(另開檔案下載,更新至109.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