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計畫須知,請所屬教師踴躍申請
【轉知】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 」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為使大專校院學生有學習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機會,並執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將氣候變遷調適方案、公正轉型、人權、原住民族權益、以自然為本的解 方 (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碳盤查、碳管理、碳匯、碳中和及淨零排放等議題融入課程內容宣導,鼓勵大專校院提出氣候變遷相關領域或跨領域之課程 教學、發展專業融入補充教材或相關教學活動,以提昇學生氣候變遷素養與能力,並培育具備氣候變遷知能之人才。
三、旨揭計畫申請以學年度為單位,補助以學期為單位,相關說明如下:
(一)徵件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10日;
(二)執行期程:以學期為單位(第1學期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第2學期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第1學期於114年1月31日、第2學期於114年7月31 日前,需提交期末報告書,另於計畫期程結束後2個月內函部辦理結案作業。
(三)徵件說明會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日期: (1)第1場次: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中午12:00至13:00 (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ppo-fmhk-rpr) (2)第2場次:1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中午 12:00至13: 00(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gvy-zbfrgfg)
2、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8Mm_Fdwelxjkg9F0kuXpKuaPG4i799tKuZU3COkO4Yo/edit。
(四)補助經費:原則上採教學活動專項全額補助業務費,每項教學活動每學期補助以新臺幣2萬元為限,總金額以新臺幣6萬元為上限。
四、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計畫書上傳至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本案相關申請文件及上傳方式(計畫須知、申請流程及系統 操作方式等資料),請至本部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教學活動補助(https://climatechange.tw/Home/PageSubsidy/13? pageId=12)查詢。
五、本案聯絡人:請洽本部委託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 資源教學系邱祈榮副教授,專任助理楊小姐,電話:(02) 3366-4640,E-MAIL: ntuclimateactio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