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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105學年度「陳哲男校友文學獎」得獎名單

105學年度「陳哲男校友文學獎」得獎名單出爐恭喜獲獎同學與校友!
更新公告:新詩第二名作品更名為「我的故鄉」

領獎受理時間:明(106)年1月4日~5日上午8:30-12:00
受理地點:民生校區五育樓4F通識教育中心
攜帶物品:1.影印存簿封面(得獎本人) 2.獲獎作品之電子檔

※文學獎各階段辦理說明※
評選階段→獎金發放→頒獎活動→作品集發放

評選階段

徵文截稿後,本中心進行初審、編號、建檔作業,再會簽中文系推薦校外評審委員,然後依推薦序 徵詢委員意願。

第一階段評審個人初評後,由本中心彙集評分資料後,第二階段擇定評審會議由三位評審共同決議得獎名單。

獎金發放

本屆12月20日內部簽陳完畢後公告獲獎名單,因12月20日已近會計關帳期限,故主計單位建議106年1月再進行獎金請領作業。

106年1月4日至6日寄發校友領款單據與校內請領作業。依主計、出納審核作業完成,預計該月獎金即會人帳。

頒獎活動

慣例於校慶開幕進行頒獎儀式,今年因稿件眾多,評審需更多審閱期間,最後一場評審會議於12月15日召開,已逾校慶活動。

本屆擬改於校內公開場合進行頒獎活動,經行政會議討論後決議頒獎日期後,再另行通知獲獎人相關事宜。

作品集發放

辦理領款作業時,請得獎人繳交作品電子檔,並簽署授權書同意書,收齊全數獲獎作品,與評審的評語內容後,擬請主管撰寫序文,進行作品編輯排版與印製作業。預計3、4月發放

通識教育中心 敬賀 10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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