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山學院通識特色課程與創新教學補助 第二次徵件辦法(111年 1 月 14 日止)
110. 12版
國立屏東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
【大武山學院通識特色課程與創新教學補助 第二次徵件辦法】
- 目的:
為提昇本校共同教育課程、博雅教育課程與跨領域學程課程之教學品質,並鼓勵本校教師能創新教學及開發新教材與課程以增進教學效能,大武山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特訂定本校「大武山學院通識特色課程與創新教學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補助對象:
本辦法補助之課程為下列課程:
(一)本學院開設之共同或博雅教育課程:以「海洋文化」、「世界文明、
「公民社會」、「性別」、「環境安全衛生」及其他相關主題等為主,鼓勵
以「參與式行動」或「問題導向學習」之理念設計課程,進而建立本學
院特色領域課程。
申請補助之課程以單一課程提出,課程應包括一個或二個以上核心能
力之培養,亦鼓勵以跨領域精神貫穿多種核心能力之課程設計,並提
出創新教學方法(包含創新教學方法、改進教學策略、研發創意教
材、革新評量方法等具通識教育精神)。
(二)跨領域學程中心之學分學程:係指本學院認列之各跨領域學分學程課
程,鼓勵教師於跨領域學分學程開設具有創新、社會實踐性質之課程。
認列於本學院各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具有創新、社會實踐性質之課程,且未獲其他計畫補助者。
- 計畫期程:
110學年度第2學期期程:
(一)計畫執行期程:111年2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經費核銷期限:111年7月5日前。
(三)期末成果繳交期限(報告書+海報):111年7月31日前。
- 經費補助:
每門課程補助以每學期新台幣3萬元為上限,業務費補助項目包含以下項目,可於額度內自行編列,如有其他未列於補助項目之需求請於經費明細表詳列並說明。
- 講座鐘點費:邀請校外專家學者演講或協同教學,以8,000元為限(2000元/節次,每節至少50分鐘,一學期至多邀請2人次)
- 工讀費:包含勞健保及相關費用,教學助理時薪168元。
- 交通費:邀請校外專家學者演講或協同教學之交通費。
- 教學材料費:請依課程所需詳列教材/耗材(實驗耗材、實作耗材、零件套件…等)名稱,限課堂上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操作使用之項目。
- 印刷費:課程教材講義影印…等印刷費。
- 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工讀費、講座鐘點費等需由機關(計畫)負擔2.11%補充保費。
- 雜支: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事務費用屬之,如文具用品、紙張、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儲存媒體以及錄影所需之道具材料等。
- 申請辦法:
請依第二、三、四點填寫附件2,E-mail電子檔及核章紙本於111年 1 月 14 日 (五)下午5:00前送達本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 word電子檔:寄chmei@mail.npt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申請110-2大武山學院通識特色課程與創新教學補助」。
- 核章紙本:送至屏商校區行政大樓4樓大武山學院博雅教育中心辦公室。
若放假期間師長不便到校繳交紙本資料,可於申請期限內,掃描已簽章之申請計畫書PDF檔,寄至chmei@mail.nptu.edu.tw信箱,收到申請資料將回信與您確認。
- 審查程序:
- 審查方式:申請補助之課程由本學院課程委員會審查之,審查通過後核定補助經費。
- 審查標準:
- 課程結構妥適性:各課程目標及整體課群目標之關連性,課程內涵符合本校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之程度,課程內容規劃周延,具知識承載度且符合該校學生需求之程度。
- 計畫完備性:教學進度、指定閱讀、參考書籍、作業設計、評量方式及其他教學活動等規劃之完備性。
- 經費編列合理性:各項經費規劃是否於申請計畫書詳列說明,並依主計室規定進行合理編列。
- 設有教學助理之課程,其教學助理帶領小組學習規劃之完善性。
- 其他有關計畫品質、可行性及創新性。
- 審查結果:上陳簽奉核准後,將於三日內(不含例假日)寄發審核結果通知信,收到確認通知者即可開始執行。
- 結案方式與義務:
- 凡獲計畫補助之教師有義務參與本學院舉辦之成果分享會或研討會等相關活動,並於課程結束後提交成果報告書及成果海報。
- 執行計畫所開列之發票收據,請妥善留存以辦理核銷,核銷時請會辦本中心。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按本中心公告辦理之。
- 聯絡窗口:
大武山學院博雅教育中心 張香美組 (分機27101、E-mail: chmei@mail.np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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