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2年入學(現大四-大二)同學請注意:
110年入學: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通識教育課程…各項修習學分數如下:通識跨院選修課程:選修零至二學分。」
自111年入學後的學生: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通識教育課程…各項修習學分數如下:通識跨院選修課程:必修二學分。」
若有修習非自己所屬學院所開設的課程採認為跨院選修學分(Ex.英語系學生修習財金系課程),請務必按照下方流程提出申請。
※通識課程跨院選修申請作業流程
※通識課程跨院選修採認注意事項
(如公告附件或參閱上方流程逕行下載)
※聯絡人:
大武山學院 博雅教育中心 張小姐 (分機2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