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入學及111年入學後的同學請注意:
110年入學: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通識教育課程…各項修習學分數如下:通識跨院選修課程:選修零至二學分。」
自111年入學後的學生: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通識教育課程…各項修習學分數如下:通識跨院選修課程:必修二學分。」
若有修習非自己所屬學院所開設的課程採認為跨院選修學分(Ex.英語系學生修習財金系課程),請務必按照下方流程提出申請。
跨院選修的認列結果,可透過校務行政系統查詢,路徑為:[A071] -> 畢業相關作業 -> [A0779R] -> 學生畢業審核表(學生端)。
※通識課程跨院選修申請作業流程
1.填妥申請表相關資訊
2.到系辦核章
3.繳送申請表至屏商校區大武山學院博雅教育中心
4.完成採認後作業後會公告,再到博雅教育中心過來領取申請表副本,方便日後檢核用。
※通識課程跨院選修採認注意事項
(如公告附件或參閱上方流程逕行下載)
※聯絡人:
大武山學院 博雅教育中心 張小姐 (分機2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