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已修正本校學生英文基本能力鑑別審核及輔導實施要點
修正本校學生英文基本能力鑑別審核及輔導實施要點
第六點之
英文課程抵修規定
原
不適用於本校應用英語學系、英語學系
學生,
經108-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開放以上兩學系學生辦理抵修
,
於
108-2學期開始實施並追溯全體在校生適用。
一般學系抵修英文表格.pdf
英語相關學系外之一般學系
(應用)英語學系抵修英文表格.pdf
英語學系/應用英語學系